据吴先生回忆,当天搬场时手忙脚乱,误将茶叶盒放在了低柜抽屉中而未上锁。搬运工人将家具和用品装上了五吨厢式卡车,车内空间宽敞,搬场工人却以挤不下为由,不让吴先生跟车随行。事后吴先生发现其放在茶叶盒中的藏品包括几十张珍贵纪念钞、五块清代白玉雕玉佩、一对羊脂白玉雕花瓶手腕挂件,一枚祖母绿翡翠托座银发髻等价值20多万元的物品丢失,可那时已经追悔莫及。
吴先生找到搬场公司理论,却因当初没有签订合同而难以有效维权。之后吴先生找到搬场公司的管理部门——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投诉,意外得知行业本有格式化合同文本,但因行业利润微薄,企业为减轻负担而大多不使用运输合同。吴先生十分困惑,对于因“合同缺失”而导致的各类纠纷,消费者该如何维权?